武汉科大:线下线上联动 精准服务就业******
武汉科大:企业“网”上来、学生“推”出去、协会“动”起来
线下线上联动 精准服务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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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武汉科技大学的企业空中宣讲会线下场地,担任企业招聘“校园大使”的大四学生张高翔正在紧张地忙碌着。他一边和企业对接,为同学们争取简历投递的绿色通道,一边在现场为同学们耐心答疑,精准推送企业招聘信息。
找工作遇到最难季,怎么办?线下举办空中宣讲会、为企业配备“校园大使”、每个班设有“就业联络员”……武汉科技大学采取一揽子措施,让企业“网”上来,将学生“推”出去,促协会“动”起来,助力毕业生快就业、就好业。
企业“网”上来 线下线上不缺位
“各位同学,今天下午三点,海尔智家的空中宣讲会,我们开放场地,欢迎大家现场观看企业直播宣讲,参与面试……”近日,在武汉科技大学,海尔智家的空中宣讲会在线下“闪亮登场”。
原来,受疫情影响,学生只能靠空中宣讲会了解企业招聘信息,跟踪简历投递状态。而空中宣讲会相比线下招聘会,针对性弱、互动性差,学生普遍不积极,企业也无法及时跟进学生的投递动向。
“能否将线上宣讲会同时安排在线下办?”联系好企业,安排好招聘助理,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孟佳便将想法付诸实践。
不到半小时,现场便收到近20份简历。“感受到了学生们找工作的热情,后续我会一一跟进他们的面试进度。”海尔智家HR(人事专员)朱贤也格外上心。
该校管理学院2023届毕业生周杰提交网申后,就来到现场,进行视频咨询。经过面试,他收到了录用通知。“幸好学校安排了线下宣讲会,不然我可就失去一个好的就业机会了。”周杰说。
按照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武汉科大还组织了网络专场招聘会。从网上向优质企业发出邀约,为企业配备在校学生担任的“校园大使”,配合企业发布招聘信息、宣传招聘渠道。在校园里展出招聘企业信息后,“校园大使”在现场为毕业生们介绍公司,引导投递简历。
学生“推”出去 精准推荐成常态
受疫情影响,学校大型线下双选会无法举办,企业对毕业生基本情况的了解常常只能靠一份简历;学生也很难广泛接触企业,了解企业的真实情况。“企业和毕业生之间可能出现某种程度的不信任。”孟佳表示。
于是,“校园大使”与企业、教师与企业的“一对一”推荐方式日益流行,这成为企业与毕业生之间沟通的快速通道,双方的适配速度和程度都明显提升。
秋招期间,武汉科大2023届毕业生吉少宝,担任了数十家公司的“校园大使”,累计推荐简历200余份。“每推荐5个人,就有1个人进面试。”推荐时,吉少宝不仅了解到每家公司的福利待遇等,还根据同学的偏好有针对性地推荐。
“郭老师,这是我的简历,往哪投啊?”临近秋招尾声,该校2023届毕业生禄芯垚向辅导员郭家麒“呼救”。“我帮你!”郭家麒常年和企业保持联系,他一边为学生修改简历,提供求职辅导,一边向HR介绍情况。多方推荐下,一个月后,湖南华菱涟源钢铁有限公司向禄芯垚伸出了“橄榄枝”。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在秋招前,去宜昌邦普建设项目考察,与企业建立了良好的联系,累计签约17人;计算机学院和金山办公软件签了实习协议,累计签约15人……”孟佳介绍,为了把学生“推”出去,学校还通过访企拓岗、校地合作、校企合作实现推荐学生就业工作的常态化。
协会“动”起来 服务就业不打烊
近年来,大学毕业生慢就业、缓就业现象突出。疫情下,个别毕业生甚至开始“躺平”模式。
“得让大家动起来。”该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主任鞠磊介绍,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改组了已经成立11年的就业与职业发展协会,增设了学院、专业、班级三级制度,每个班设有“就业联络员”,每个学院、专业设有“招聘助理”,总人数近300人。
“景旺电子晚七点召开线上宣讲会,相关专业同学可转发观看!”“硚口区直播带岗,明天下午,请转发!”……秋招高峰期,就业群日活跃用户数量过百,每个人都是信息的发布者、传播者和受益者。
以往,主要由辅导员了解毕业生的情况,推送就业信息,然而辅导员毕竟力量有限。“如今,每个联络员、招聘助理,就像一个个雷达,分布在全体毕业生中。”鞠磊说。
除了为每名毕业生精准推送就业信息,协会还开展“铸梦”生涯求职工作坊、训练营、AI易面系列活动。协会“秋招”时,还推出模拟面试、简历门诊服务,为求职有困难的同学提供帮扶。
“疫情影响下,学生的就业环境更加复杂,遇到的问题更加困难。”鞠磊表示,“学校将在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努力为毕业生和企业提供一切便利服务,助力每一名毕业生找到满意的工作。”(本报记者 程墨 通讯员 徐继男 曾梓宸 尚紫荆)
拒不支付职工工资284万元获刑两年******
本报记者 赵红旗
本报通讯员 李文晋 付屹
“企业应严格执行员工薪酬制度,遇到困难了,应及时与员工沟通,避免劳动争议纠纷给企业及员工带来不必要的讼累。”1月7日,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法官深入辖区企业了解企业所需所求,并针对企业岁尾年终常见的劳资纠纷以案说法,引导企业规范员工薪酬等相关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在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中,被告人杨某被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2022年12月24日,许昌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据悉,2020年5月12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职工李某等人向许昌市建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公司拖欠职工工资,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后,于2020年5月14日对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实际控制人杨某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责令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10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者工资。
收到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后,被告人杨某作为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的实际控制人,在有能力先行支付部分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下,仍拒不支付,并于2020年5月19日至6月1日期间,先后安排其公司出纳将公司资金用于支付体检设备CT机余款、购买体检试剂及支付水电费等。
立案后,迫于压力,被告人杨某于2020年6月12日至14日向被拖欠工资的职工支付报酬11万余元。经审计,截至2020年6月30日,许昌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体检部欠发228名职工13个月工资共计284.75万元。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认为,被告人杨某明知人社部门向其下达了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整改指令,在有能力先行支付劳动者部分工资的情况下,拒不支付228名劳动者的工资,应当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
建安区法院一审开庭审理时,杨某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
建安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某行为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认罪认罚,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遂作出判决。
2022年10月30日,一审宣判后,杨某不服,上诉至许昌中院,其辩护人辩称,本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事实轻微、社会危害性低,不应以此追究上诉人杨某的刑事责任。
许昌中院审理认为,上诉人杨某作为公司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当对所拖欠公司员工的工资承担清偿责任。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刑法明确规定,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承办法官介绍说,劳动报酬的清偿顺序优先于普通债权,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和其他普通债务时,具有优先清偿劳动者劳动报酬的法定义务。